
真相與和解委員會
Wahrheits- und Versöhnungskommission
上級機關:內務署
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爲內務署所屬之常設機構。凡涉及帝國政府、帝國官員或帝國公共機構之重大爭議,本委員會負責蒐集並整理相關紀錄及陳述,就事件經過進行事實整理,並於適當情形下提出承認、善後或和解之建議。
本委員會之設立,並非預設任何特定事件之責任,亦不以追究他方責任、重新裁定既有政治爭議或干預外交事務爲其主要目的。凡涉及帝國外交關係之事項,本委員會於必要時將與外務署及其他有關機關協調處理。
基本資訊
上級機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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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立依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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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日期 |
民國一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|
存續期間 |
常設 |
職權
一、於涉及帝國政府、帝國官員或帝國公共機構之重大爭議發生時,蒐集並整理相關紀錄及陳述。
二、就有關事件之經過進行事實整理,區分已確認之事實、各方陳述及尚待查證之事項。
三、於帝國方面確有責任之情形下,提出適當之承認及善後建議。
四、於適當情形下,就已造成爭議之事件提出和解、結案、歸檔或其他善後方案。
五、保存有關事件之檔案,使帝國日後處理相類事項時有所依據。
運作原則
原則 |
內容 |
不預設責任 |
本委員會之設立,並非預設任何特定事件之責任。 |
不取代最終決定 |
本委員會所作之事實整理及建議,不取代帝國政府依法及依既定程序所作之最終決定。 |
外交事務協調 |
凡涉及帝國外交關係之事項,本委員會於必要時將與外務署及其他有關機關協調處理。 |
處理流程
階段 |
內容 |
受理 |
於重大爭議發生時,由內務署交付或相關當事人提請本委員會處理。 |
整理 |
蒐集相關紀錄及陳述,區分已確認之事實、各方陳述及尚待查證之事項。 |
建議 |
於帝國方面確有責任之情形下,提出承認及善後建議;於適當情形下提出和解、結案或歸檔方案。 |
公布 |
於適當時候公布其處理結果,並保存有關事件之檔案。 |
相關法規
法律公報:內務署諭令(民國一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)